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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365在线平台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湖南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7 作者:  点击:[]

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4]29号)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129号)精神及公司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公司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与要求

1、评审对象: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资格申请。

学业奖学金:2014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2、评审要求:分别参照《det365网页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试行)》、《det365网页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二、评审组织、依据与原则

1、评审组织:根据公司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委员会主任:廖胜刚;评审委员会委员:朱廷岚、邓万云、王飞霞、颜福维、唐剑、赵丽),负责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与推荐等工作。

2、评审依据: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det365网页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试行)》之规定执行。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参照下列(1)(2)(3)条款执行,其中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计分按照《det365网页版国家奖学金评审内容及分值计算办法》的2倍执行,加分项主要指在2015年9月以来至今参与学院迎新、研究生创新论坛、暑期社会实践等服务工作的员工每次活动可加1分,加分项上限8分。

12014级:总分值S=A×30%+B×70%+C

A、学分修定:修满规定学分按100分计算,未修满规定学分取消参评资格。

B、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分

C、加分项

22015级:总分值S=A×20%+B×20%+C×60%+ D

A2015-2016学年度所修课程成绩平均值

B20169月份以来所上课程的平均考勤分(百分制算)

C、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分

D、加分项

32016级:总分值S=A×60%+ B×40%+C

A、入学时录取综合分

B、20169月份以来平均考勤分(百分制算)

C、加分项

3、评审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员工的质量。

三、评审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1)入学前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是助学金发放的重要依据。2)关于“双少”定向录取的研究生。经学院领导、导师、同学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认定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则需要其人事部门开具《无工资收入证明》。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需注意事项: 1学业奖学金成果上年度参评成果不重复使用,论文、著作以出刊为准,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论文字数在4000以上,占满两个版面;课题立项、结题以正式文件或网络公示为准;2)学习成绩以20159月至20168月所上课程成绩为准。

四、时间安排

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113日下午5点,115日公示评选结果,公示5天后,上报研究生处。

五、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本年度公司共有54个名额,其中一等奖12个,二等奖18个,三等奖24个。各年级名额初次分配如下:2014级,一等奖4个,二等奖4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2015级,一等奖4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9个;2016级,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8个。根据各年级申报材料情况,再进行适度调整。

六、材料报送

1、申报国家助学金材料:《det365网页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电子稿)、《det365网页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纸质稿)、《det365网页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电子稿);

2、申报国家学业奖学金材料:《det365网页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电子稿)、《det365网页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稿)。

七、未尽事宜,det365在线平台评审委员会具有解释权

det365在线平台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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